1.项目概述
1.1项目概要
采购单位:上海开放大学
项目名称:数字信息采集
项目预算:5万元(人民币)
1.2项目背景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的重要指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的实施方案》(国办发〔2022〕45号)、市教委印发的《关于推进本市老年教育数字化发展的意见》(沪教委终〔2021〕8号)等文件精神,上海开放大学创设“银发e学堂”,助力老年人数字素养提升。
本项目通过镜头语言,全方位、细致地展示银发e学堂一年中所取得的丰硕成果,进一步吸引更多社会力量关注老年群体的数字教育需求,共同为老年群体融入数字社会贡献力量 。
1.3项目内容
本项目主要负责制作“银发e学堂”影像资料。
1.4项目时间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并在2025年12月31日前根据采购方的要求完成项目验收工作。
2.项目内容需求
根据采购方要求,在“银发e学堂”项目开展期间,使用高清摄像设备、专业录音器材等,对智慧学习场景、老年学员学习成长历程及特色课程与活动进行数字信息采集。采集内容要全面、准确,为后续工作提供详实资料。
基于采集信息,制作“银发e学堂”影像资料。影像资料需严格遵循制作要求,通过专业手法,充分展现“银发e学堂”对提升老年群体数字素养的重要意义与积极影响,以吸引更多老年群体参与。
3.影像资料制作要求
详见项目需求。
4.实施过程要求
4.1知识产权及版权归属说明
本项目涉及的相关服务成果,采购方享有知识产权与版权。涉及产品购买或租赁的,采购方拥有最终产品完全使用权。涉及资源成果的,采购方享有完全使用权。未经书面同意或授权,供应商不得用作其他商业用途等。
供应商应保障项目设计内容及技术,不受任何第三方关于侵犯著作权、肖像权、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指控。如任何第三方提出关于知识产权的异议,供应商必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包括赔偿采购方的连带损失。
4.2项目团队及实施要求说明
供应商需设立固定的项目实施团队,以便及时按要求进行项目协调、服务工作,具体职责服从采购方安排、能适应采购方常规业务需要。本项目建立的专项实施团队,包括项目经理、项目策划、脚本设计、美术设计、视频制作、技术支持等人员,项目组成员包括以上但不仅限于以上人员组成。
供应商需要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应提前7天书面通知采购方,并征得采购方书面同意。采购方有权通知供应商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负责人。在具体项目实施各阶段,项目组如变更项目实施人员,应告知采购方。
要求中选成交供应商提供投入项目的团队主要成员清单。
4.3保密说明
项目管理实施过程中,不得向其他个人或单位泄露本项目的过程资料和成果资料。
5.项目验收要求
5.1项目验收标准
供应商需要完成各项工作需求,在数量和质量上应满足预期规划要求和对应数量,并提供质量评审相关材料。
供应商按要求完成项目内容后,采购方对其提供的服务进行验收。验收前供应商需提供项目过程中形成的项目资料、知识成果,以验收材料形式汇总提交。
当文档材料提交后,采购方可最终组织验收,完成验收工作。
5.2项目验收交付
供应商必须按时提供各个阶段产生的成果和文档资料,包括项目涉及的全部成果文档、管理文档等。
交付物包括:
(1)影像资料成片文件(视频,MP4格式);
(2)过程文件(合成最终视频文件用到的文案稿本、图片音像素材等,按文件夹压缩打包,zip或rar格式);
(3)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交付物。
6.售后服务及保障要求
供应商必须承诺并保障:
在项目验收前,根据采购方的合理意见,对已完成的项目工作进行免费的内容性修改与增减,以达到采购方所有需求;
从项目全面验收合格之日起半年内提供质保服务。
7.响应商资质要求
合格的响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3)本项目仅接受中、小、微企业参加磋商,供应商如满足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8.截止期限及报价材料要求
1.报价截止日期:2025年6月30日14:00。请注意,截止日期后的报价材料将被拒收。
2.递交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国顺路288号
邮编:200433
联系人:孟老师
电话:021-25654017
3.报价文件要求一式三份,密封并加盖单位骑缝章。派人送达或快递邮寄均可。
4.请按照项目需求准备报价文件。
9.评定办法
根据《上海开放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投标管理办法》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