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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学指办      2016-11-10



  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中国要永远做一个学习大国”的讲话精神,践行国际学习型城市大会与会城市共同签署的《建设学习型城市:北京宣言》、《墨西哥城声明》,依据《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的意见》及《北京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要求,结合北京实际,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牢牢把握首都城市战略定位,以人的全面发展为核心,汇聚资源、创新方式、服务发展,深入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促进首都包容、繁荣与可持续发展。


  二、建设目标


  建设学习型城市行动计划的目标是:到2020年建成以完善的终身教育体系和学习型组织为基础,以广大市民的良好素质为支撑,学习资源丰厚、学习氛围浓厚、创新活力涌现的学习型城市,为实现首都教育现代化、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夯实基础,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到2020年,建成至少12个学习型示范区;建成100个市级“市民终身学习示范基地”;将“京学网”打造成资源丰富的网络化、数字化、个性化、终身化的学习公共服务平台;初步建成终身学习学分银行,为500万以上市民建立学习档案,提供学习成果积累与转换服务;建成100个示范性学习型组织,带动各级各类组织创新发展;建设50个职工继续教育基地,每年承担职工继续教育规模不低于100万人次;建成100所示范性成人学校,重点支持50个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基地建设,提高新型职业农民的学历层次和职业技能;支持现有培训学校加大涉老养老服务人才培训力度;开发建设家庭教育和家风建设的资源库和宣传平台,弘扬传播中华民族传统的家庭美德。搭建社区教育分级指导服务系统,分阶段培养100名市级学习指导师,为各类社区学习活动提供专业支持;形成“互联网+社会教育+社会工作人才培养”培训体系,为首都社会服务与管理提供智力支持。


  三、重点工程


  (一)学习型示范城区建设推进工程


  1.目标与任务


  学习型城区建设是深化建设学习型城市的重要载体。要将学习型城区建设与推进区域治理特别是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结合,促进区域教育功能全面发挥和特色发展。在已有4个示范区的基础上,分阶段培育建成一批学习型示范城区,使得示范区比例达到70%以上。


  2.功能与作用


  学习型示范区建设的持续推进有助于健全区域终身教育体系和终身学习服务体系,有利于区域内教育综合改革和资源共享,有利于提高城乡居民综合素质、落实区域功能定位和可持续发展,有利于提高区域社会治理水平和多元主体的治理能力,进而为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打下扎实基础。通过示范区创建,大力推进学习型街道、乡镇、社区和学习型家庭等持续建设,充分发挥教育服务区域发展,服务社会治理的功能,促进教育更加开放。示范区认定后,在深化学习型城区建设过程中,面向全市、京津冀乃至全国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


  3.运行与管理


  以评促建,保证学习型示范区创建过程扎实、创建质量过硬、创建成果显著。北京市建设学习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对示范区建设过程加强指导,加强对其在区域终身教育发展、学习型组织创建、教育资源开放共享、职成教育一体化发展及紧密服务区域经济和社会建设等方面的跟踪指导。示范区建设过程中应着力培育3个以上体现终身教育发展和学习型社会建设的示范项目,积极推动教育、文化、社会、民政、科技、宣传、组织、人力社保、总工会、妇联等不同部门协同创新,区政府在加强对相关部门统筹协调的同时,需特别发挥教育的社会功能,将学习型城区创建作为社会治理创新的重要手段。对照示范区评估指标,区域性及单位性学习型组织创建比例在70%以上,示范比例在20%以上。


  (责任单位: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协办单位:市委社会工委、市社会办,市国资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农委,市总工会,市民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文化局,市财政局,首都文明办,市妇联;北京教科院;各区有关委办局。)


  (二)市民终身学习示范基地建设工程


  1.目标与任务


  发挥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作用,创新终身学习服务机制,加强市民终身学习基地建设,分阶段建成100个市级及一大批区级“市民终身学习示范基地”,并给予每个基地一定的专项经费支持。


  2.功能与作用


  “市民终身学习示范基地”将在教育、文化、科技、体育等现有资源基础上,建成终身学习重要载体和场所,为市民提供学习、体验、创新、交流的平台,注重为老年群体、残疾人员及就业困难人员等特殊群体提供学习服务。发挥“市民终身学习示范基地”的核心辐射作用,带动周边学习型社区和学习型单位的建设,构建“市民终身学习圈”。


  3.运行与管理


  合理规划区域内学习资源,创新学习服务供给机制,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调动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教育服务,促进示范基地与学习型社区、学习型单位资源共享,提高示范基地的信息化、服务化、融合化、国际化水平。


  (责任单位: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协办单位:市委社会工委、市社会办,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农委,市文化局,市财政局;北京教科院;各区有关委办局。)


  (三)终身学习数字化网络平台建设工程


  1.目标与任务


  适应“互联网+”发展趋势,依托北京开放大学建设开放、共享的终身学习数字化网络平台——“京学网”,为市民提供公益性的开放学习服务。推动各区数字化网络学习平台的建设,完善市级平台与各区学习平台的数据连通,实现市区两级用户统一、资源共享、数据互通、联动运行,打造全市互联的智能化终身学习公共服务平台,支撑500万级用户服务,提供大规模、个性化定制学习服务。


  2.功能与作用


  通过“京学网”向市民提供更加便捷和内容丰富的开放式在线学习服务,汇聚高等学校、职业院校、数字学校的精品课程,以及社区教育、农村远程教育等优质教育资源,开发特色微课程,建设终身学习课程超市;通过移动终端提供智能化、基于位置的学习服务,形成具备信息检索、资源推荐、查询、评价等功能的学习信息综合服务地图。


  3.运行与管理


  探索新型终身学习服务供给方式,采取公共服务与市场运营相结合的模式,推动和扩大社会合作,鼓励和吸引行业企业和社会力量参与终身学习服务,形成可持续发展机制。制定课程超市和学习地图的准入标准,鼓励各类院校、教育机构和公共文化机构在“京学网”开设在线课程,鼓励互联网企业与社会教育机构根据社会需求开发数字教育资源,提供网络化教育服务。


  (责任单位: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协办单位:市委社会工委、市社会办,市农委,市国资委,市文化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北京开放大学;各区有关委办局。)


  (四)学分银行建设工程


  1.目标与任务


  建立个人学习账号和学分累计制度,畅通继续教育与终身学习的通道。实现个人学习信息存储、学习成果认证、学分积累与转换,激励市民终身学习,建立市民终身学习账户和管理系统。分阶段为500万市民建立终身学习账户,发放“京学卡”。


  2.功能与作用


  拓宽终身学习通道,开展终身学习成果积累与转换工作。建立市民终身学习档案,为普通高校、职业院校、成人高校之间学分积累与转换提供平台;与行业企业合作,共同开发行业领域的能力标准,作为课程标准和学习成果认证的基础,推动办学主体之间学习成果的合理互认和相互衔接。


  3.运行与管理


  依托北京开放大学,组建市级学分银行管理中心、学分银行网上服务中心。依托开放大学体系和其他教育机构或有影响力的大型企业培训中心,设立学分银行分中心,合理规划、部署学分银行服务网点。积极探索各类学习学分认定与学分转换等制度。


  (责任单位: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北京开放大学,北京教育考试院;各区有关委办局。)


  (五)学习型组织培育工程


  1.目标与任务


  推动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团等各类组织提高管理效能和创新活力,通过完善管理、培训指导、能力建设、行动促进等方式,分阶段培育和认定100个示范性学习型组织,进一步完善各类学习型组织评价指标体系。


  2.功能与作用


  在原有各类学习型组织创建的基础上,培育示范性学习型组织并推广经验,推动各类组织转变思维方式、改进学习模式、塑造组织文化、实现管理变革,社会治理创新发展。


  3.运行与管理


  建立以区域、行业与系统齐抓共管、协同共促的学习型组织创建机制,形成调研、视导、培育、评估、激励、交流、回访制度。建设北京学习型组织案例库,举办学习型组织论坛,开展国内外宣传和推广。


  学习型企业建设(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协办单位: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清华大学;各区有关委办局。)


  学习型学校建设(责任单位: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协办单位:市财政局;首都师范大学;各区有关委办局。)


  学习型社团建设(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协办单位:市委社会工委、市社会办,市财政局;各区有关委办局。)


  (六)创新职工素质提升工程


  1.目标与任务


  依托行业企业、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深入推进职工素质提升工程。完善一批首席技师工作室和职工创新工作室;加强校企结合,促进跨行业、专业化、社会化示范性的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建设50个职工继续教育基地,每年参与素质工程的职工达到100万人次。


  2.功能与作用


  逐步建立和完善政府主导、面向就业市场、依托企业、社会化、多层次的职工教育体系。大力支持行业企业发展特色培训,加快发展符合产业发展要求的培训项目,完善职工终身学习制度,探索建立企业大学或虚拟学习社区,推动我市技术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推进职业院校、成人教育机构面向行业企业开展多种类型的职工继续教育,开展面向前沿的高端研修培训,参与学习型企业建设,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和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3.运行与管理


  加强对职工素质提升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由主要领导负责的目标责任制;建立健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运行机制。坚持市场性与公益性相结合,鼓励各种社会力量开展各类职业培训,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等群众团体以及各类社会组织参与职工素质工程,促进社会化职业培训发展。借鉴国内外知名企业和教育培训机构运行模式,提高职工继续教育质量。


  (责任单位:市总工会。协办单位: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市国资委,市财政局,首都文明办,市妇联;北京开放大学;各区有关委办局。)


  (七)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程


  1.目标与任务


  提高新型职业农民的学历层次和技术技能,进一步落实“科教兴农、人才强农、新型职业农民固农”的战略,依托现有大中型企业、职业院校、成人教育中心及各类培训机构,分阶段建设100所示范性成人学校,重点支持50个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基地建设,推动京津冀新型职业农民培训。


  2.功能和作用


  逐年提高新型职业农民的受教育年限和学历层次,加强现代农业技术技能培训,增强新型职业农民增收致富的能力及自主创新能力,为都市型现代农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人力资源和保障。


  3.运行与管理


  积极探索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课程改革,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教材建设与课件开发。依托北京市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积极筹建新型职业农民终身学习“讲师团”,具体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开展学习与培训。制定新型职业农民学历教育和技术技能培训补贴政策,提高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参与率和绩效。


  (责任单位:市农委。协办单位: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10个远郊区有关委办局。)


  (八)老年教育“夕阳圆梦”工程


  1.目标与任务


  以推动老年教育事业发展和培养涉老养老服务业人才为目标,坚持学历教育及文化生活培训并举、线上与线下教育学习并重,整合社会教育培训资源,逐步形成满足老年人对文化生活和社会对涉老养老服务业人才培养的需求。不断深化老年教育和涉老养老服务业人才培训的教学改革,研究课程方案,开发教学软件,制作教学视频、编制老年教材等。积极开展老年学历教育,实施“夕阳圆梦”工程。到2020年支持现有培训学校加大涉老养老服务人才培训力度,加大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等职业院校养老服务专业建设和招生工作。


  2.功能与作用


  以教育学习活动为载体,把老年人组织起来、学习起来、活动起来、快乐起来、健康起来。最终实现老有所学、老有所教、老有所为,惠及到每个老年人的普惠性老年教育。培养一批专业化涉老养老服务人才,为老龄社会提供人才保障。


  3.运行与管理


  形成教委统筹,民政、人力社保、财政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明确职责、齐抓共管、共同推进老年教育事业和涉老养老服务人才培养的管理、运行、监督、投入等工作机制。


  (责任单位: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协办单位:市民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市总工会;各区有关委办局。)


  (九)家庭教育和家风建设工程


  1.目标与任务


  弘扬传播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促进家庭和睦和社会和谐。立足丰富的教育和传统文化资源,组建专家和志愿者团队,研究发掘古今优秀的家庭教育和家风建设案例,开发建设家庭教育和家风建设的资源库;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和新媒体手段,面向社区、学校、企事业单位宣传报道优秀家教家风案例。


  2.功能与作用


  良好家教是青少年成长的保障,淳厚的家风是社会文明长治久安的根基。家庭教育和家风建设工程传播弘扬传统孝道观念,倡导家风正、民风纯、政风清的社会风气,对当代中国社会有效治理和可持续发展具有积极作用。


  3.运行与管理


  依托首都丰富的专家资源,建立“家庭教育与家风建设推广中心”,借鉴“伴随成长公益项目”的模式和经验,开发家庭教育和家风建设服务网上平台和移动终端平台,面向学校、社区拓展平台信息服务的覆盖面,并通过开放性的架构,吸收各类优质的家庭教育和家风建设公益组织的资源,探索政府引导,社会组织多元参与组织运作的模式。


  (责任单位:市妇联,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协办单位:市委社会工委、市社会办,市财政局,首都文明办;各区有关委办局。)


  (十)社区教育指导服务系统建设工程


  1.目标与任务


  建设社区教育分级指导服务系统。依托北京开放大学,成立北京市社区教育指导中心;各区成立社区教育指导分中心,在街道设立专职社区教育指导工作岗位,形成市、区、街、社区四级社区教育组织网络。加强社区教育工作者和学习指导师队伍建设,提升业务能力,完善培训体系,分阶段选拔和培训100名市级高水平、专业化学习指导师;各区培养一大批专兼职结合的社区学习指导师和志愿者队伍。打造一支业务精通、经验丰富、善于创新的专业化队伍。实施“互联网+社会教育+社工培养”系统工程,由北京开放大学与市委社会工委、市社会办共同建立北京开放大学社会学院。


  2.功能与作用


  充分发挥市区两级社区教育指导中心的作用,为各级社区学习活动的开展提供业务指导和专业服务。充分发挥学习指导师的理论指导、经验传播、实践参与、方案策划、项目研发等作用,提供学习活动策划、社区课程研发、个性化学习指导、学习咨询、学习资源获取等指导服务,促进社区教育的有效开展。充分发挥开放大学线上教育资源,为社区专职工作者提供处处可学、时时能学的职业资格及继续教育平台,系统化、可持续地提高社区工作者业务能力,夯实社会治理基础。


  3.运行与管理


  市级指导中心负责全市社区教育的业务指导、资源整合和统筹协调工作。各区社区教育指导分中心负责各区社区学校、社区学习中心的学习教育活动的指导工作。研制社区教育课程标准、学习活动标准、社区教育工作者和学习指导师能力素质标准,组织开展培训。依托北京开放大学社会学院,面向社区专职工作者开展职业水平证书和社会工作本(专)科证书教育双证融通教学。组织开展社区教育活动成效评估和满意度调查,建立社区教育年报制度。采取项目引领、跨界培训、实践学习、陪伴成长等方式,培育学习型城市建设的骨干团队,建立学习指导师人才库。


  (责任单位: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市委社会工委、市社会办。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北京开放大学;各区有关委办局。)


  四、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充分发挥北京市建设学习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充分发挥其宏观规划和综合协调职能,进一步加强市区各部门统筹协调和资源整合力度。


  市学习办积极加强《行动计划》的过程管理、分类指导、工作研讨和经验交流等工作,建立健全目标管理、效绩考评制度,并明确《行动计划》具体分工。


  (二)完善法规政策


  推进法制建设,加快制定《北京市终身学习促进条例》,明确界定在推进终身教育过程中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教育机构与学习者的责任、权利与义务,将学习型城市建设纳入法制轨道。重点加强领导体制、决策机制、协调与激励制度建设等顶层设计。建立健全与就业准入、工作考核、岗位聘用、职业注册等制度相衔接的终身学习、继续教育激励机制。建立北京市民终身学习统计制度,完善终身学习的统计信息体系;研制北京学习型城市建设监测评估指标体系,开发学习型城市监测评估工具,构建监测评估制度体系。


  (三)加大经费投入


  加大学习型城市建设经费的投入,拓宽社会资金投入渠道。市财政每年投入建设学习型城市工作相应经费,各区财政每年配套投入相应建设学习型城区工作经费,支持本区建设学习型城市工作可持续发展。鼓励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建设学习型城市工作,并给予相关的优惠政策。


  (四)强化舆论宣传


  教育部门发挥引领和协调作用,通过召开研讨会、报告会、经验交流会、表彰会等形式,充分发挥现代媒体的作用,利用网络、广播、电视、微信、微博和报刊杂志等渠道,普及传播终身学习理念,广泛宣传终身学习理念和学习型城市建设的重要意义。各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加大对学习型城市建设工作的宣传力度,开辟专栏,制作专题节目,大力宣传在创建活动中涌现的先进典型,传递正能量。


  积极培育终身学习文化,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学习型城市建设的浓郁氛围,使学习风尚融入城市文化,提升首都城市核心竞争力,以及文化特色和城市品位。积极举办“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市民大讲堂”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学习活动,倡导和支持全民阅读。


  (五)加强理论研究


  充分发挥理论研究的先导作用,发挥高等院校、社会科研机构的智库作用,大力开展学习型城市建设理论研究和政策研究,为首都学习型城市建设和各类学习型组织建设提供战略咨询、科研指导和支撑服务。进一步加强北京市学习型城市研究中心、北京师范大学首都学习型社会研究院、清华大学北京组织学习与城市治理创新研究中心及首都师范大学学习型学校建设促进中心的建设;加强市区两级学习型城市工作骨干队伍建设。加强京津冀学习型城市建设的合作与交流。在总结建设学习型城市和学习型组织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积极深化理论研究、制度研究和战略研究,推出系列具有指导实践的研究成果,提升北京学习型城市建设与研究的国际影响力。


(本文主动公开)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6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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