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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委      2021-04-13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1年

上海市终身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区教育局:

现将《2021年上海市终身教育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2021年上海市终身教育工作要点

 

 

2021年3月13日

 

附件

2021年上海市终身教育工作要点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2021年,站在新的起点上,上海终身教育工作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发展理念,聚焦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服务上海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围绕“建设更高水平、更高质量的学习型社会”发展目标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大力提升终身教育服务能力,不断深化学习型社会建设,提高培训市场治理成效,推动终身教育现代化取得新成就。

一、建设更高水平的学习型社会

1.召开2021年上海市学习型社会建设推进大会做好上海市学习型社会建设推进大会筹备工作,总结本市学习型社会建设、终身教育、老年教育发展等工作,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任务。

2.做好教育“十四五”专项规划编制。广泛征求各方意见,不断完善上海终身教育和老年教育发展“十四五”规划,确定“十四五”期间上海终身教育和老年教育发展目标和任务。

3.启动职工继续教育“双元制”模式试点工作。依托上海开放大学、高校继续教育学院、区属业余大学等学历教育单位,探索上海特色“双元制”职工继续教育模式,针对在岗职工实施企业培养和学校教育相结合的学历继续教育,以校企互动、工学互促的方式提升在岗人员学历水平和职业能力。率先在五个新城开展试点。

4.探索构建学习型城市监测体系。制订上海市学习型城市监测相关制度,按照动态发展、模块拼接、分层对标和分步实施的原则,根据本市建立的“学习型城区监测指标”和“市民终身学习能力与需求监测指标”,探索构建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上海市终身教育与学习型社会建设监测体系。

5.继续推进学习型组织建设调研。继续开展学习型城区监测试点,在浦东、静安、徐汇和松江区开展分层分类的学习型组织建设调研,采用线上和线下多种调研方法,研究总结各类学习型组织的培育过程和建设方法,研究关键性建设指标,探索建立新型学习型组织的培育、评价和梯度式发展的建设体系。

6.继续开展市民终身学习需求与能力研究工作。不断完善并充实市民调查访问题库,建设常态化运作的在线调查平台。开展基层调研员培训,加强调查员队伍建设。研发多样化、适合市民习惯的调查手段,扩大数据采集规模。在部分行业、领域开展在职人员终身学习需求和能力研究。

7.继续拓展学分银行建立个人终身学习账户工作。拓展个人学习账户的内涵和功能,与部分高校、社会学习机构开展试点合作,探索建立各类非学历学习成果认证标准,综合展示学习者“学习能力”和“学习信用”,探索形成面向市民的终身学习积分激励机制,丰富个人学习档案。继续开展本市资历框架体系研究和行业能力标准试点工作。

8.深入推进学习型乡村建设工作。开展上海学习型乡村建设调查研究。做好试点村培育与品牌项目遴选。培育上海学习型乡村建设试点村,组织遴选第二批“上海学习型乡村建设品牌项目”。加强乡村社区教育主题学习资源应用。依托上海学习网,有针对性地输送适合村民的数字化学习资源。组织学习型乡村建设工作学习交流。

9.营造浓郁的市民学习氛围。举办第十七届上海市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第十六届上海老年教育艺术节、第七届上海市诗歌节等大型终身学习活动,高质量举办第九届终身教育上海论坛等交流活动,展示、宣传和交流终身教育发展成果,传播终身学习理念,激发市民学习积极性。

10.推进长三角地区终身教育协同发展。构建长三角开放教育学分银行联动共建格局,起草长三角学分银行服务体系管理办法、学分认证办法和转换指南等文件。启动建设分布式互联互通的学分银行信息化管理和服务平台,统一数据标准、统一服务流程。探索实施跨区域学习者学分互认与转换工作。加强长三角地区社区(老年)教育协同合作,完成长三角市民终身学习体验基地评选,促进课程、教材资源共享,推进师资交流。推动终身教育研究机构之间的合作。

11.加强学习型社会建设国际交流。在全球学习型城市网络中发挥更大作用,完成上海可持续发展教育案例集中英文版本的编辑与传播,统筹全球相关城市开展若干专题研究并形成成果,参加第五届全球学习型城市大会并分享上海经验和成果。

二、建设更加完善的终身教育体系

12.做好疫情常态化下的终身教育机构防控工作。结合疫情防控实际情况,根据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小组和市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专班的统一部署,及时将要求传达至各级各类终身教育机构,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完善应对方案。

13.提升终身教育信息服务能力。落实“一网通办”要求,依托“随申码”为市民提供统一的终身教育公共服务和终身学习平台登录入口,推广认证市民终身学习账户,提供个人学习数据服务。持续加强上海学习网等平台为各类学习服务提供线上学习功能和资源的支持,通过APP、小程序等移动学习载体提供便捷、创新的学习应用。完善上海市老年教育教务管理系统功能,推进老年教育师资、资源、统计管理,完善上海老年教育大数据挖掘及可视化服务,实现上海老年教育由数据呈现向数据服务的工作延伸。

14.丰富终身教育全媒体学习资源。加强部门合作,开通“金色学堂”等一套服务终身教育领域的电视频道。依托上海终身学习云“空中课堂”和老年直播课堂,继续提供丰富的在线学习资源,推动线上学习与线下学习的融合。探索教育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教育教学管理模式,有效利用和开发线上线下教学资源,着力提升教师信息化素养和能力。加大老年教育慕课建设力度,新建老年教育慕课课程50门。发挥上海终身教育数字化学习协作组的作用,拓展“云视课堂”受众面。开发老年人智能技术在线“学习营”,助力老年人跨越数字鸿沟。

15.不断提升终身教育的质量和水平。对全市16个区组织开展上海市街镇社区(老年)学校优质校建设评估,对上海师范大学老年大学、上海交通大学老年大学、华东师范大学老年大学等9所学校组织开展高校老年大学内涵建设情况调研。继续开展社区教育实验项目,如期完成年度实验项目论证、中期检查、验收及立项工作。有序扩大社区教育志愿服务队伍规模。

16.加强终身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建立健全上海老年教育师资库,不断完善兼职教师注册制。开展试点运行,推动兼职教师信息库的师资融通,完善系统服务功能。依托上海终身教育师资培训基地和上海老年教育师资培训中心,加强社区(老年)教育专职教师和兼职教师培训,开展2021年上海市社区教育机构院(校)长专题培训。不断深化高校继续教育队伍的能力建设,启动面向管理队伍的管理能力提升实施项目以及面向骨干教师的德育思政能力提升项目。

17.高质量开展上海终身教育发展前沿研究。依托专业研究机构继续加大力度开展老年教育、社区教育、高等继续教育、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建设等领域的研究,提炼、总结研究成果,编印、出版相关成果。加大对研究队伍建设与专业发展支持。出版中英文《2019—2020年上海终身教育发展报告》并向全球推广上海成果。

18.继续深化上海市民终身学习体验基地建设。做好新增体验基地的培训和服务工作,推动体验基地整体工作水平的提升。重点推进线上体验模式的探索和创新,积极培育线上体验学习品牌,提升线上体验项目品质;发挥长三角体验基地辐射和带动作用,鼓励跨区域、跨基地、跨站点、跨项目合作联动相互融合;做好2021年上海市民终身学习体验基地嘉年华工作;推进区级体验基地深化和运行模式的探索。

19.继续推动市民终身学习人文行走工作。拓展市民终身学习人文行走线路和学习点。完善人文行走支持服务系统,通过大数据分析梳理市民的学习兴趣和学习方式,进一步完善人文行走学习模式。以迎接建党100周年为契机,打响上海“红色文化”品牌,建设10条上海“人文行走”红色学习线路,组织100场红色文化主题学习活动,培训1000名红色人文行走导学志愿者。

20.加大社区学习坊建设力度。继续培育聚焦市民文化传承及科学创新的“社区学习坊”,不断扩大规模。开展调研,制定“社区学习坊”指导标准,明确创建内容和要求。开展首轮“社区学习坊”申报工作。开发一批“社区学习坊”系列学习课程(含教案及课件)。

21.继续加强社区健康教育工作。继续围绕促进市民身心健康、满足老百姓在保健、自我防治等方面的知识普及需求等内容,深入社区,面向重点人群,开展义诊、健康咨询服务。开发社区健康教育课程,举办健康教育特色活动,打造健康教育品牌项目。通过各种渠道和途径积极普及健康教育科普知识。创建 “社区健康教育”宣传专栏。

22.推动多元主体举办老年大学。启动“十四五”老年大学倍增计划,研究制订老年大学设置标准,完善社会多元主体举办老年大学的申报流程。开展社会多元主体举办老年大学试点工作,鼓励企业、行业、社会组织结合实际举办线上或线下老年大学,鼓励部分高校利用优势资源举办高校老年大学,鼓励各区根据区域发展实际,在现有的学校基础上,力争新增一所区级老年大学。

23.提升老年教育支持服务能力。持续提升老年教育支持服务中心的能力,为老年教育服务的发展提供有效、专业的支持服务。探索老年教育课程体系建设,开发多样化学习课程,开展多形式教学活动。配合老年教育市级教材研发,组织开展老年教育教研工作。完成星级学习团队培育工作,培育五星级学习团队100个,一星级学习团队2000个,做好2000名老年学习团队领袖的线上培训工作,评审通过22个上海市老年学习团队工作室。深化老年学校素质教育,促进老年学校素质教育课程建设。

24.促进老年教育“三类学习点”新发展。巩固“十三五”成果,做实特色,创建品牌,逐步实现“一点一特色”,评选出20个市级老年教育特色学习点,为老年人提供更多更好的家门口的学习场所。开展新一轮老年教育社会学习点创建工作,修订《老年教育社会学习点建设标准》,新建60个社会学习点。

25.开展老年人智能技术教育。宣传普及智能技术提升生活质量的理念,重塑老年人在数字时代的思维模式。深入开展调研,了解老年人在日常智能技术应用中普遍遇到的障碍和困难。围绕老年人面临的高频事项和应用场景,加快建设智能技术日常运用的基础性课程,开发一批适合老年人的APP使用课程、移动学习的普及教材,制作成读本、微课、慕课、短视频等多种形式的学习资源。在各级各类老年教育机构开设智能技术应用课程或组织老年人就近开展培训。依托老年教育学习团队、专兼职教师和志愿者团队,引导老年人正确认识网络信息和智能技术。

26.加强新型农民培训工作。开展实验性示范性基地(农场)建设,指导与引领郊区乡镇成人学校开展各类涉农培训,积极融入国家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农民素养与技能提高计划。开展主体培训,助力打造一批美丽乡村。继续开展好作为“新市民”后居住地法律法规、文明规范、权利义务等方面的培训,增强对新居社区的归属感、安全感和认同感。

27.持续推动高等继续教育转型发展。深入推进高校继续教育服务企业职工培训的研究与实践,完善立足上海地方面向企业职工教育的培训补贴政策,深入推进校企合作与产教融合,创新企业职工教育的培养模式,进一步形成高校参与企业职工培训和学历提升的良好生态。启动探索高校服务全民终身学习工作情况评价的前期研究,依托上海高校资源丰富和终身学习体系构建相对完善的优势,开展前期研究工作,为评价体系的建立创造条件。持续做好高校非学历教育发展年度报告工作。

28.完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完成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根据教育部考务考籍工作规定,制定本市考务考籍工作规定。探索英语(专升本)课程的上机考改革试点。根据教育部自考专业规范和上海发展的需求,进行专业计划的调整工作。推进纸质档案电子化工作。推进报名平台、考籍平台和数据库平台的同步工作。优化集约化考场管理,推进自考数据库建设。

三、完善培训市场综合治理体系

29.继续做好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工作。协调各部门、各区对各类培训机构加强检查、督促与指导,促进其进一步完善疫情防控机制、加强防控举措,并切实强化突发情况的应对能力。

30.推进完善培训机构管理配套制度体系。推进实施有关培训机构管理的新文件、新制度。会同相关部门推进健全培训机构收费、预收资金管理等方面的规范机制,探索实施履约保证保险、第三方托管、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等管理方式,推进实施相应的培训合同示范文本,降低培训机构盲目扩张冲动、减小机构停业时预收资金损失,保护学员和员工的合法权益。推进完善培训机构信用管理体系,强化跨领域、跨部门的联合激励和联合惩戒。

31.推进开展培训市场治理专项工作。结合培训机构资金管理制度的建设工作,推进开展不公平格式条款集中整治工作。开展基于营利性培训机构业务范围的规范整治,配合市场监管部门推进违法违规培训机构执法工作。进一步落实“一网通办”要求,升级优化培训机构管理平台。依托上海市培训协会及相关专业机构,强化培训市场行业自律机制。

 

 

 

 

 

 

 

 

 

 

 

 

 

 

 

 

 

 

 

 

 

 

 

 

抄送:教育部职成教司、基教司,市市场监管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精神文明办,各有关单位。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3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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