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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市教科院实验街镇办公室      2014-12-04

2013-2014年度上海市社区教育示范街镇创建工作指南

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进社区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04]16号)文件精神,为更广泛又扎实有效地推进本市社区教育示范街道(乡镇)建设,指导各街镇社区教育建设工作的不断深入开展,特制定2013-2014年度上海市社区教育示范街镇创建工作指南。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从上海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要求出发,立足社区、依托社区、服务社区,进一步完善适应社区建设和居民学习需求的社区教育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教育培训模式,把社区教育示范街镇创建工作作为加强社会事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载体,推进本市社区教育示范街镇创建工作进一步深入开展,为构建和完善终身教育体系,推进上海的学习型社会建设而努力。

二、创建目标和工作原则

创建目标:在全市建立一批符合社区教育发展要求、体制机制完备、队伍建设得力、经费投入有保障、学习活动蓬勃开展、社会资源有效整合与利用、社区教育进入良性发展的街道(乡镇),积极探索更多人群的组织学习模式,不断满足更多层面的教育服务需求,为上海社区教育发展提供更多的经验。

工作原则明确方案、有序推进。要有创建工作方案,明确指导思想,具有切实可行的工作目标和工作计划。创建工作开展期间,扎实推进、有序落实各项具体任务,创建过程中要有体现创建计划、评估、反馈和总结逐步推进的工作步骤。明确重点、不断创新。要在已有建设工作的基础上不断提高,根据本街镇的特点和优势,明确创建工作的重点内容,通过创建解决新问题,寻找新亮点,寻求新突破,总结新经验。转化实效、形成机制。要把创建的成果转化为工作制度,通过创建形成社区教育工作长效机制,推动社区教育可持续发展。

三、创建工作要求

社区教育示范街镇建设工作分为基础性建设工作和重点创建工作。基础性建设工作是各创建街镇必须落实完成的任务要求;重点创建工作是各创建街镇结合自身工作特点或发展需求,确定一至二项创建的重点工作内容。要求创建街镇聚焦重点创建工作,认真做好创建工作规划和计划,切实做出创建成效,不断形成和完善创建工作制度和长效机制,并体现出较好的示范效应和可推广性。

(一)基础性建设工作

1.完善领导管理体制

(1)确立发展规划

社区教育作为社区建设的重要内容须纳入本区域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在街道(乡镇)的年度工作计划中明确相应的工作目标与建设要求,并制定配套措施。

(2)完善领导机制和管理体制

社区教育工作领导机构要明确职责和分工,加强对社区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指导,职能部门负责工作的实施与推进,健全社区教育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2.建立健全工作制度

(1)工作总结考核制度

建立完善、规范的工作总结考核制度,并确保工作的正常规范执行。

(2)经费投入与保障制度

设立社区教育专项经费,并列入各级政府经常性财政开支。各级政府按社区常住人口落实人均教育经费,鼓励逐年增加社区教育经费投入。

(3)档案建设与统计制度

建立科学合理的社区教育工作档案与统计制度,做好档案资料和统计资料的管理,认真完成上海社区教育统计填报工作,提高社区教育统计工作的规范性、真实性和准确性。

(4)工作考核与激励制度

建立社区教育工作考核与激励制度,能制度性地对社区学校的建设、经费投入、工作管理、工作成效等方面进行考核、评估。

(5)科研工作管理制度

根据区域社区教育建设与发展的难点和重点,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社区教育工作研究,注重把研究成果用于工作指导与推广。

3.完善社区学校基础建设

(1)社区(成人)学校标准化建设

加强社区(成人)学校标准化建设,提升学校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的建设水平。

(2)队伍建设

街道(乡镇)要有专人分管社区教育工作,建立以专职人员为骨干,兼职人员和志愿者为主体的管理队伍和师资队伍,并逐步优化队伍结构。

街道(乡镇)有计划地组织社区教育工作队伍参加相关培训,不断提高队伍的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建立志愿者在社区教育工作中的参与和退出机制,充分依托志愿者队伍不断拓展为居民提供社区教育的服务内容。

(3)居村委社区教育学习点建设

加强居村委社区教育学习点建设,充分发挥居村委在社区教育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4.课程建设与信息化资源应用

(1)课程与资源建设

深入探索具有社区教育特点、能满足居民学习需求的社区教育学习活动的开发与建设,形成一批具有区域特色的社区教育课程和教学资源,并且逐渐形成理念先进、机制灵活、运行有效、管理有序的建设工作方法与模式。

(2)信息化资源应用

探索构建社区教育信息化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完善硬件、软件共享的现代信息技术网络系统的公共服务平台。

重视社区教育网络学习资源的整合和建设,总结归纳社区教育网络学习资源的应用模式,提升资源应用的科学性、有效性。鼓励更多市民参与网络资源学习,提高现代信息技术在社区教育领域的利用率。

5.社区资源共建共享

(1)共建共享

鼓励和推动社区内各类机构、团体、单位参与社区教育建设,重点探索充分利用社区内各种力量建设社区教育课程和教学资源的共建机制,实现资源共享,并建立合作共建共享的长效机制。

(2)场地设施开放

促进社区内各级各类教育培训机构,以及文化、体育、科技等场所、设施更多地向社区教育活动开放。

(二)重点创建工作(仅作建议参考,供创建单位选择)

1.利用社会力量,整合社会资源

整合社会各方资源,利用社会多元力量,引导社会各类组织参与社区教育,进一步探索共建共享的新平台、新模式。

2.拓展活动空间,扩大参与人群

主动掌握社区内各类人群的学习需求,并积极组织设计适应各类人群学习需求的社区教育文化学习活动,加强扩大社会教育参与人群的新机制、新方式建设。

3. 深化老年教育,创新发展模式

进一步探索老年教育运作管理机制,并不断形成新的特色,实行政府主导与运用市场机制推动社会各方面共同参与相结合。

4.发展农村教育,创设学习项目

创设具有现代化大都市农村地区特色、且切实服务“三农”建设需要的社区教育新项目,以更好地满足本市郊区城市化进程以及人群结构多元化的社会发展需求。

5.加强中外交流,形成社区特色

 

创设具有国际化社区特色、面向全体居民共同参与的社区教育新项目,体现中外文化交流交融,社区内中外居民包容和谐的社区管理和建设要求。

6.探索培训途径,提升队伍素养

进一步深入探索终身学习推进员队伍的建设新途径,探索终身学习推进员队伍运作的新模式,并探索建立完善的终身学习推进员培育机制和工作成效评估机制。

7. 创新学习方法,培育学习团队

进一步扩大社区学习团队的数量,学习团队建设要努力向不同年龄段的人群拓展,并且不断加强质量建设,尤其要加强探索学习团队向学习型团队提升转化的新方法新途径。

8. 重视品牌建设,丰富创建内涵

进一步加强学习品牌活动建设,丰富和创新学习品牌活动的内涵,学习品牌活动要更多地向知识学习、技能学习拓展。加强探索学习品牌活动建设的新机制,拓展活动形式、提升活动影响力。

9.加强远程学习,拓展信息资源

进一步拓展数字化学习的人群与规模,探索信息化新手段的运用,加强数字化学习活动组织的新模式建设。

10. 记录认定成果,创新激励机制

积极参与上海终身教育学分银行的相关建设工作,进一步建设与完善居民学习成果记录办法,进一步创新居民学习激励机制。

四、创建工作阶段及内容安排

为进一步扩大本市社区教育示范街镇创建面,加大创建工作力度,促使创建工作成果在更广范围内加以推广与应用,从而更快更好地推进上海社区教育建设的深入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市教委的指导下,自2013年起试行上海市社区教育示范街镇创建工作备案制度:

第一阶段——启动备案(2013年1月-3月):凡本市已开展或准备开展社区教育示范街镇创建工作的街镇,均可向市学习型社会建设服务指导中心办公室进行创建工作备案。各街镇需提供创建工作备案材料,内容主要包括创建工作方案及实施计划,本轮的重点创建工作及预计成效。

创建工作备案材料是市教委组织示范街镇创建评估的重要依据材料。

各区县教育局应对街镇的创建备案工作加强指导,尤其是要重点做好如何确定重点创建工作内容的指导。

街镇创建工作备案材料的上报方式另行专门通知。

第二阶段——落实分工(2013年3月-4月):根据总体的发展目标和制定的措施,各街镇明确各部门围绕创建工作的具体分工,落实具体工作负责人员。

第三阶段——推进实施(2013年4月-2014年9月):街镇各部门根据分工要求开展工作,工作实施过程中,应做到档案完备、资料齐全、便于查询;部分已具有较好的创建工作成果的街镇,可以申请参加示范街镇创建评估。

各区县教育局要加强对各街镇的创建工作的过程性指导。

第四阶段——备查总结(2014年9月-12月):根据街镇的创建工作方案,进行创建工作总结,做好准备,迎接市教委组织的社区教育示范街镇创建评估。

 

附件:2013-2014年度上海市社区教育示范街镇创建单位备案登记表

 

 

上海市学习型社会建设服务指导中心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一月

附件下载:
2014120409075088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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